关于举办职业心理健康管理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8日 来源: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和国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应急厅(2020)34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整治推进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研究,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拟于12月中旬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职业心理健康管理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培训对象
(一)报名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2、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
(二)培训对象
从事职业心理健康教学、研究、管理、及各种职业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心理学基础;
2.职业心理健康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心里健康管控;
3.职业心理健康风险评估;
4.职业心理健康干预措施;
5.歧视、暴力、性骚扰干预及EAP等。
三、培训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12月11日-13日,12月11日报到;
(二)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培人员于开班前7日内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邮件至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教育培训部。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联系人及电话:
栗丹丹,010-64464755, 18730639238;
传 真:010-64463335;E-mail:jypxb2021@163.com
(二)学习研讨费。
1.学习研讨费用2680元/人(含授课费、资料费、书籍费、考评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缴费方式可采取个人现场缴费或通过银行汇款两种方式。
开户名称: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惠新支行
账号:0200006309026400165
注:缴费汇款时请注明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报到时学员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2.本人白底2寸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
3.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4.如有职称,职称证明复印件(1份);
5.本人签字的报名表原件(1份)。
附件:
1:职业心理健康管理师报名登记表
2:《职业心理健康管理师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行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